合同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合同,校内招标项目合同,日常采购项目,维修保养,工程类合同等项目采购合同。各部门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三份,财务处一份,后保处留存一份,交还供应商一份;其他采购合同一式四份,院办一份,财务处一份,后保处门留存一份,交还供应商一份。
后保处指定专人进行合同归档管理,各类合同经领导审批签订并履行完后,合同签订部门应保留复印件、扫描存档,将剩余原件交于后保处保管存档。归档的合同一般为合同原件或正本,特殊情况不能留存原件或正本的,应将复印件或副本归档。
后保处收到合同原件后,对合同进行扫描并将扫描件进行电子档
归档,登记于《合同登记汇总表》,电子归档处理完后,对合同原件进行纸档分类保存,并建立查询目录,方便借阅查询。
合同查询先从部门内部进行查询,如无法查询,再到原件保管部门进行查询,如有其他部门至后保处借阅合同原件的,需填写《合同借阅登记表》,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,于归还后登记归还日子,重新存档。
后保处合同管理流程如图所示:
部门资产保管员将审批后合同交至后保处
后保处专人将合同编号,扫描保存电子档,并填写《合同登记汇总表》
后保处专人对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纸档分类保存,并建立查询目录
如其他部门或个人借阅纸质合同的,需填写《合同借阅登记表》
借阅人签字确认借阅
借阅人归还至后保处,登记归还日期
后保处将纸质合同重新入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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