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办事项目 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 ◆申办条件 1.办理对象:申报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; 2.在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公布后60个工作日内,对已公布的鉴定成绩可提出核查。 ◆申请材料 1.凡集体申报的考生,统一由中心向市鉴定中心提出成绩核查的申请。 ◆申请流程 1.提出申请:在查询时效内向中心提出成绩核查要求并按要求填写《职业资格鉴定成绩核实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。 2.材料提交: (1)中心向市鉴定中心4号楼一楼大厅鉴定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; (2)市鉴定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。 3.核查回复: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遵循查分不查卷原则,只核查答题姓名、准考证号码、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与本人对应,答题有无漏评、漏阅,小题得分是否漏统(登),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。复核结果只向申请人提供所复核职业工种(等级)成绩总分,不提供各题块具体得分情况、各题块失分原因等,申请人不能查阅答题。核查结果以书面回复形式邮寄至培训中心,中心收到核查结果后及时告知学生。 ◆办理期限 从受理日起1个月办理完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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