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申请对象
行健毕业学年学生(毕业学年身份截止日期为毕业证书发证日期)
2、申请条件
行健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获得证书(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证日期要在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前),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,本人通过全市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办理
3、申请材料(以下材料缺一不可)
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
身份证原件
学生证原件
学籍证明【该证明必须由澳门银河的网站多少(系)或学校就业办公室盖章】
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学籍证明250303.docx
本人银行卡【上海开户办理的借记卡】
4、行健就近办理
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:万荣路908号一楼窗口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1:30,13:30-16:30
咨询电话:56705305
5、全市就促中心皆可办理,各区办理时间和申请材料可能不同,去之前请先电话咨询
各区就促中心信息表
上一篇:下一篇: